西华大学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6-06浏览次数:4004

西华大学
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体育局关于下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教体[2002]16号)”,“省内各高等学校应于2003年春季开始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西华大学于2003年春季开始试行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现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以下简称《标准》),制定我校新的《标准》实施方案,以符合新变化。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各分管单位和各系部要落实专人负责,把此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计划,作为全面培养合格人才的教育方针的一个方面。《标准》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学校将把《标准》的实施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宣传,加强管理,认真施行。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标准》实施领导小组。分管体育工作校领导为《标准》实施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设在体育系,负责组织测试、成绩记录、等级评定工作及数据整理、上传教育部数据库等工作,学工部、校团委负责学生的组织和宣传工作。校后勤总公司(校医院)负责学生测试时的医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副组长: (应确定人选,如各学院作的领导,各相关部门领导)成 员: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长办公室主任: (确定人选) (兼)在《标准》测试前和测试过程中,通过学校、教务处和体育系网页、宣传板、电子广告牌、广播、校报等不同渠道向学生进行了有关体质测试意义、内容、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帮助学生了解健康的意义和锻炼的目的。让学生了解《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客观地了解自身的体质健康状况,以便能有针对性地进行锻炼,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同时让学生意识到健康对个人发展的重要性,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是迈向成功的重要基础,让学生懂得只有坚持经常参加体育活动,养成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才能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动员、鼓励学生积极地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实施《标准》的工作通过多种体育锻炼形式进行,包括体育课、课外体育锻炼、各种体育竞赛和丰富多彩的群体活动等。各学院分管领导要把实施《标准》纳入工作计划,督促和指导学生加强平时锻炼和了解自身体质健康情况,逐步增强体质健康水平。   
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系分管学生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为:
1、教务处:负责《标准》成绩管理,对学生成绩不及格者安排补测,确定是否可毕业或肄业。
2、学生工作部:在学生毕业时将《标准》登记卡放入学生档案;对学生奖励与降低分数提出具体证明;确定是否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得奖学金。
3、校医院:对因伤、残、病等可免予执行《标准》学生提出的申请给予鉴定并出具证明。
4、各系及辅导员:管理和掌握管属学生的整体情况。
5、体育系:负责所有项目的统一测试;对因伤、残按规定可免予执行《标准》学生的医疗鉴定存入档案并安排保健课;按《标准》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记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6、由体育系在学生体质健康登记卡上加盖“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专用章(或者由学校指定部门加盖学校的章;第三种方法由体育系加盖校体委的章),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部将学生体质健康登记卡装入学生毕业档案。
7、实施体测工作所需的管理工作费、宣传活动费、设备设施的更新与维护费、测试人员的加班补助、误餐补助、交通补助等费用,应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内,并保证专款专用。《标准》的组织、测试、补测和统计工作,按有关规定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三、具体做法:
1、一、二年级学生随上课统一进行测试(包括专科、研究生等)。
2、三、四年级(包括专科、研究生等),均安排在课余时间进行以保证测试全员性、具体由体育系统一安排测试,汇总、统计。组织、测试、补测和统计工作,按有关规定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3、每年按教育部的上报通知要求由体育系上报《标准》测试数据。
四、要求:
1、均应使用计算机进行科学化和现代化管理,使用教育行政部门选定的管理软件。
2、《标准》从身体形态、机能、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标准》按百分制记分,各个测试项目的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86分以上为优秀,76―85分为良好,60―75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3、本标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本标准的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 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见附表1-5)。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达到优秀成绩者,方可获得奖学分。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合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到60分为及格,准予毕业;《标准》成绩不及格者,按肄业处理。
4、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者,则学年评定等级不及格。测试的成绩和评定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学生,以便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锻炼身体。
4、奖励与降低分数的办法
①、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5分,不同项可累计加分: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达到98%以上并认真锻炼者;获等级运动员称号者;参加校运动会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名次者;学生体育干部在组织各项体育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者。
②、对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无故缺勤,一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1/3者,其《标准》成绩应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5、因伤病或残疾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生证明,体育教学部核准后,可以免予执行《标准》,所填表格存入学生档案。(见附表)
,本通知从2007级起执行,同时2007级以前各年级仍按原执行的《西华大学2003年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执行,与此同时《标准》成绩即作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成绩。
 
 
六、测试项目:共计六项
大学各年级
身高标准体重
10
必    测
肺活量体重指数
20
必    测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台阶试验
30
选测一项
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握力体重指数
20
选测一项
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
20
选测
注:身高标准体重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测试项目为肺活量, 握力体重指数测试项目为握力。
七、要求:
学校和各职能部门、各系部要按教育部和教育厅规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规范遵守和执行,每学期结束前由主管院长主持召开一次总结会,协调相关事宜、总结经验、交流信息,以求顺利协调进行。
八、其他
本解释权在学校和体育系。
九、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西华大学
200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