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彭州市公开招聘教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30浏览次数:1627

2011年彭州市公开招聘教师
公     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
(四)职位对象。具体专业、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2011年彭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1年5月30日起至2011年6月9日24时止。
三、报名程序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11年彭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等信息。
(一)网上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网上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到彭州市教育局2楼政工科(彭州市天彭镇安仁街65号),由工作人员现场指导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指导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填报职位。网上注册成功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报考职位后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彭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希望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对照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要求和其它条件,以免笔试后资格审查不能过关)。
(三)资格初审。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在考生取得专业知识测试资格后进行。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在进行专业知识测试资格审查时确定。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2科共缴100元。
3、截止时间:2011年6月10日24时。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1年6月15日至2011年6月17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均由彭州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成绩(百分制)分别按照笔试科目各占50%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1年6月11日通过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1年6月17日前在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1年6月10日前交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天彭镇金彭东路81号行政中心广场西侧社保大楼三楼)(收取加分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备案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11年6月30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6、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笔试成绩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查分申请。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根据考试笔试成绩,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彭州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2、审查方式: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按报考要求条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证明材料(往届生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个人档案保管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推荐书。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原件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还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审查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缺额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继续出现缺额无员递补的,不再递补。
5、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专业知识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知识测试通知书》。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专业知识测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适当降低。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和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的两项成绩之和,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五、体检及考核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专业知识测试占20%,面试成绩占30%三项合计计算(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依据招考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领取《体检通知书》相关事宜,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彭州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确定聘用单位时,由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单向选择单位。
(二)拟聘人员如系201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监督
为保证我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整个过程接受彭州市纪委(监察局)、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第七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彭州市第三纪工委028―86230960
彭州市第七纪工委028―86230952
八、其它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如考生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三)本公告由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州市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3708448(彭州市教育局)  
028-83886260(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查询网站: 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zrl.scpz.cn )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