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05浏览次数:1480

2015年西华大学新生田径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西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西华大学体育学院

三、大会宗旨:拼搏进取、相互提高、增进友谊、共建和谐。

四、竞赛日期:2015年10月29日(第八教学周星期四)

五、竞赛地点:临江苑田径场(第六教学楼东侧)

六、参赛单位:各学院代表队。

七、竞赛项目:

1、男子(7项)100米、、4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2、女子(7项):1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分组

1、甲组:各学院代表队

2、乙组:体育学院代表队

(二)报名规定

1、每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1―2人(注明联系方式)。

2、甲组:各学院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每项接力限报1队。

3、乙组:体育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队、表演系以年级为单位参加比赛。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接力限报1队

4、凡报名单位出现超出大会单项限报人数,均按从上到下,从左至右顺序取舍进行编排。

5、各单位运动员必须穿着符合在塑胶跑道比赛的专用跑鞋。

6、比赛将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7、男、女100米为两个赛次(预、决赛),其余各项均为一个赛次;跳远、铅球均分为前三次试跳(掷)和后三次试跳(掷),只有前三次试跳(掷)进入前八名运动员方可参加后三次试跳(掷)。

九、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各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方可参赛,以学生证或图书借阅证为证明。

2、参赛运动员体检由各学院自行负责安排,体检合格方能报名。

3、各学院指定的教练或负责人应提前将接力队带到检录处,交验各队员的有效证件,并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将证件领回。

十、违规违纪行为处罚

竞赛委员会在报名后、比赛中、比赛后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将按以下办法处理:

1、如在报名后至比赛前期间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更换其他运动员。

2、比赛中若对参赛运动员资格产生疑问,裁判员有权利要求该运动员在30分钟内提供本人学生证以便核实。各学院之间可相互监督,若要举报,必须提供事实依据。

3、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该学院所有比赛成绩以及比赛资格。团体总分为零分。

4、比赛中若有本学院学生观众进入比赛场地影响运动员比赛(如带跑等),经查实则取消该项目参赛者的比赛资格,并扣除该学院团体总分20分。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男、女各单项按成绩录取前八名,按15、13、12、11、10、9、8、7计分,如有名次并列,平均相应得分,无下一名次。

2、4×100米接力按单项的双倍计分。

3、破校纪录者加计15分,并给予奖励(破校纪录加分不按赛次或轮次累加,只计一次加分)。

4、各单位以男、女单项所得分的总和计团体总分。如团体总分相等,则以破校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还相等,又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5、甲、乙组各单项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运动成绩证书。甲组团体总分前八名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十二、报名时间、方式

1由体育学院提供报名程序,各单位在指定时间到体育学院拷贝或上西华大学体育学院网页公告栏查询、下载。请仔细阅读报名程序使用说明,使用不当出现错误将由报名单位负责修改,体育学院恕不代为修改。

2参赛单位必须在10月19日17:00分之前将报名表发至体育学院刘翊军老师QQ邮箱(QQ:570867843)。同时,交一份打印的报名表(不能手写,以便核对)到体育学院党政办公室王红老师处。

3、逾期不予补报和更改。

十三、裁 判 长:刘翊军(13541183318)

      副裁判长:庄  建(13608071987)  侯金成(13551841402

十四、各学院体育部长与裁判长直接接洽报名相关事项。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西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西华大学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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